ICU转出标准
2018-05-14 12:57:58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 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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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U转出标准:1、生命体征稳定。
2、主要衰竭脏器的功能基本稳定。
3、经ICU救治,出现脑死亡,植物状态或其他无继续治疗意义的病人。
4、收治对象病情缓解、好转,已无密切监测和加强治疗指征者。
5、患者病情危重,需要在ICU继续治疗,但家属拒绝治疗和拒绝支付医疗费用,经家属签字和科主任同意可转出ICU.
6、适应症者一般术后1-3天可转出ICU,北京张博士医考中心搜集整理有下列并发症延长ICU治疗时间。低排综合征;频发室早;呼吸系统并发症,如感染、肺水肿ARDS需呼吸机支持或气管内吸痰;急性肾衰需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持续血滤;应激性溃疡、消化道大出血;DIC;神经系统并发症,如昏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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